202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今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调?调多少?上有封顶吗?
目前已经有不少省市都上调了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费上下限。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每年的7月份,对于大多数的省市来说,是“五险一金”缴费工资调整的月份。在调整之前,各地用人单位会把所有员工的缴费工资上报到当地社保部门。
一般来说,单位上报的额度都是以员工去年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进行上报。社保部门在在具体核定时,会和当地制定的公积金缴费上下限进行比较,报工资低于公积金下限的,缴存基数确定为下限,高于上限的,缴存基数确定为上限。
泉州2021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新标准。与上一年度相比,缴存额上限标准提高了240元,下限标准不变。
按照省政府关于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公报,2020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330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72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70元。
调整后,2021年泉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76330元÷12×3=19082元,因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9082×12%+19082×12%=4580元(四舍五入)。
下限标准方面,2021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720元,因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720×5%+1720×5%=172元。另外,2021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570元,因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570×5%+1570×5%=158元。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