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住房公积金怎么取现买房(流程),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设立依据
三、注意事项
1.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应与贷款发放手续同时办理,以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2.住房套数根据缴存人在缴存地的家庭房查信息和购房合同认定。
3.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4.提取有效时间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
5.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6.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四、所需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2.婚姻关系材料:
①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②无法联网查询或宜昌区域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
3.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证明。
4.购房真实性的等证明材料:
①房屋拍卖确认书、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②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
5.拍卖房在宜昌区域以外的,另需提供:
①提取人本人及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户口簿原件或近12个月当地纳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②有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③提取人填写。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