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林公积金缴存基数档位、标准一览,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缴存基数
(一)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要求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的3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0年度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8269元,确定2021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567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本市城区住房公积金下限为1810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二、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2021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348元,合计为4696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本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各位91元,合计182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72元,合计为144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2元,合计为144元。
(三)单位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