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离职后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处理方式
一、离职封存后重新就业
职工离职后,到新就业单位工作,可根据新就业单位是否在异地按同城转移、异地转出、异地转入等情形将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原单位转移至新单位。
二、离职封存后未重新就业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或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账户封存满两年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符合相应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费等。
温馨提示:
1.在本市区域内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的,则账户封存期间或封存时间届满后办理离职提取,所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账户余额满2.5万元的可通过线上申请提取还贷,低于2.5万元的请前往窗口办理。
2.离职后提取本人公积金可以在浙里办APP在线办理
三、离职封存后转为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等
职工离职后暂不打算进单位,转为本市区域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等的,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继续缴存公积金,符合条件后可享受与缴存职工一样的提取及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