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2023年最新单位及职工的基数比例如何查询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2023年6月30日,上海公积金公布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告如下:
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单位和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的法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方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3号)等相关法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符合的法规权益。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1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2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5月至6月期间,符合社会保险费申报条件,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2023年4月的企业,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2023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至2023年6月的合并申报企业,可以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结果。
已办理合并申报且查询到住房公积金调整结果成功的企业,无需再重复办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2023年7月起,未办理合并申报的单位在完成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建设银行等原有渠道,办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与市社保中心共享数据,单位在通过前述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可选择使用社保申报信息,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
3.单位完成年度基数调整后,应当及时汇缴2023年7月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