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遂宁公积金缴费基数标准新版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是多少?具体如何计算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所谓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由于每一个地区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因此每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所差异。

2023-2024年度遂宁公积金缴费基数标准新版
(一)缴费基数标准
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缴费基数上限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存基数上限不高于遂宁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因此,从2023年7月1日起,遂宁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662元。
(三)缴费基数下限
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遂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法规执行,因此,从2023年7月1日起,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
(四)月缴费额
1、月缴存额上限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19662x12%+19662x12%=4718.8元。
2、月缴存额下限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下限=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1970x5%1970x5%=197元。
遂宁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是多少?
1、2023年度遂宁市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单位与职工个人同比例缴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