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盆友们注意了!最新2024年公积金陆续开始调整了,海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了,现在海南省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下限是多少?2024上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职工个人缴费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全国各地陆续公布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告了,海南省公积金基数什么时候调整一次?
一般住房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在每年的7月前后开始调整的,目前2024年海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缴纳标准参考的是2023-202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的。
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所组成的,两个部分是由基数和比例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每个月都是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缴存的。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法规法定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依照国有关法定免缴所得税。
根据了解,海南省的公积金的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最低月缴存限额为元。

海南省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缴存参考)
2023年度海南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标准
海南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统计部门未统计三沙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暂采用全省年平均工资增幅测算三沙市2022年度的职工年平均工资。
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琼人社规〔2021〕9号)及省统计局的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现就2023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本通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按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五、因统计部门未统计三沙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暂采用全省年平均工资增幅测算三沙市2022年度的职工年平均工资。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单位:元
序号地区缴存基数下限缴存基数上限
1海口市183025641
2三亚市183026481
3三沙市173034359
4儋州市173027150
5琼海市173024798
6文昌市168023871
7万宁市168022242
8东方市168024024
9五指山市168021702
10乐东县168023448
11澄迈县173045753
12临高县168022809
13定安县168019575
14屯昌县168020448
15陵水县168024555
16昌江县168026985
17保亭县168023313
18琼中县168024939
19白沙县168021375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统计局关于工资综合组成的法定核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
月缴存额为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总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职工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由职业者自己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持本人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常连续的收入相关证明和所从事职业的相关资格证书申请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行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有缴存能力的,经审批,可以提高到24%以下。
缴存人每月实际缴存额不得超出当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上下限标准。而在贷款方面,三类人员在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三个月以上脱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
以上海南省的公积金缴存内容介绍到这里了,请继续关注本网社保网的公积金栏目,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