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每月缴费金额计算方法,由缴费基数及比例计算出来的。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积金不仅关系到职工的住房问题,还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了许多职工关注的焦点。那么,个人缴存公积金有什么方法呢?以下是新社通小编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按照怎样的标准来进行缴纳呢?单位需要缴纳多少呢?个人缴纳比例又是多少呢?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所以公积金缴存标准调整跟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选择调整的?什么情况可以调整的?
选择方式:
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长春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登录长春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管理部办理。
特殊情况:
1.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例如,如果缴存比例为12%,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则月缴存额为1200元。
二、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相关统计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缴费时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的交费金额是根据个人的月平均工资和所选的缴存比例来计算的。具体的交费金额和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