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办理转移(伊春为例)
当前的生存环境,现在的职工单位调整、工作调动频频发生的,而在我们工作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这个福利是否要转移的,如何办理转移到新单位管理,很多朋友都发出疑问的,具体是怎么操作的,那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首先,了解公积金转移的前提条件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您需要在新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已经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并且原工作地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一、伊春公积金如何转移?

(一)线上办理
在相关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
(二)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确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应当确定予以受理。
审看查询/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的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确定。
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告书。
二、伊春公积金转移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倒闭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相关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现在了解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转移成为许多人关注的重要问题。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法规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办理转移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通过其网站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