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职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需要说明的是,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