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次数有没有限制?
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按照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提取的,提取期限同时不得超过备案租赁期限。
提取限额
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每月实际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2400元。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按照登记备案信息提取。
所需材料
职工通过天津公积金app申请的无需提供资料,在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承租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不提供);
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以下同);
③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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