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登录深圳公积金官网,预约办理时间和网点;
2.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预约网点办理;
3.办理业务时顺带签订网上自助提取协议,以后就可以在公众号上办理提取。
如果租房提取,便按最后一个月缴纳的金额的65%,乘以缴纳公积金的月份数,提取到当前的月份。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2、深圳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深圳市范围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且票据有限期内仅能申请一次。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4、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5、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
备注: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先网上申报预约、申报成功后、再去银行柜台办理:
先在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并预约此项业务,深圳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申报成功后在预约的时间段前往银行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