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
柜台办理:
(一)缴存职工本人办理,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
1、受托人是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工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职工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是非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受托人是单位经办人的,提供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以上资料均需原件网上办理:仅支持缴存职工本人办理,拍照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婚姻证明
柜台办理:
(一)已婚提供结婚证
(二)以上资料均需原件网上办理:拍照上传以上资料原件
三、个人提取承诺书
(一)单身(包括未婚、离婚、丧偶)填写承诺书并加按手印,离婚还需提供离婚证。
(二)以上资料均需原件网上办理:拍照上传以上资料原件
四、租房证明
柜台办理:
(一)承租商品房的,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三)以上资料无需提供纸质证明,中心可通过房管部门系统查询。
网上办理:
无需上传资料,系统自动协查。
五、任意银行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本人办理、配偶或者直系血亲代办的提供柜台办理:
提供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含I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的社保卡(仅限于四川省省级卡和成都市市级卡)。
网上办理:
已成功绑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I类储蓄卡。
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单位代办、非缴存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代办的提供。
柜台办理:须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格
网上办理:无需提供
七、个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代办、非缴存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代办的提供
五、办理流程
柜台办理:业务人员审核相关资料--业务人员录入提取信息并核定提取金额--业务人员扫描保存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业务人员打印提取凭证--职工签字确认—业务人员扫描回单并归档
网上办理:提取人登录中心官网或手机App—进入“我要提取”模块选择提取类型—如实填写电子表单--扫描资料并上传--业务人员审核提取人信息及电子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提取资金划入缴存职工I类银行储蓄卡
九、数量限制
每月提取一次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网上办理,到现场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