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最新消息
2022年5月3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的通告(珠房金函〔2022〕17号)》,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通告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相关法规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比例缴存,到期后补缴缓缴金额或恢复比例缴存。在此期间,不影响企业所属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个自然年内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
上述实施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