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异地租赁提取办理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据实提供婚姻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填报《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异地租赁提取业务办理申请表》,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3.申请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原件(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4.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拓展内容:
办理流程上,申请人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后,依托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向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家庭)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信息反馈给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按相关法规转账到申请人本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