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烟台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指南:
办理条件: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取得住院结算凭证一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治疗期间可每年提取1次。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并告知提取申请人。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拓展: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求
烟台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
重要提示
1.拆迁安置协议中贷款要素要确切(包括增加投资额、安置房建筑面积、首付金额等)
2.以所安置住房做抵押,安置住房没有取得不动产证书的以他处房产作抵押。
贷款偿还
1.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发放告知后,应及时领取当年的还款计划表。建议每月存款时比还款计划适当多存一些,以防止在遇利率调整或银行收取账户费等特殊情况扣款不成功,形成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2.在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借款人应每年索取新的还款计划表。
3.每月20日扣收贷款,借款人应保证每月19日前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4.提前还款在贷款偿还满一年后的每月1—19号的工作日办理,不收违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