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公房提取公积金须知
1:业务明细、申请时间限制、提取额度、提取对象及条件。
2:提取所需材料,时间,地址、注意事项。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现房)提取
二、申请时限
自购房合同签定(网上备案)或房屋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三、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相关法规的首付款金额。
四、提取对象及条件
购买西安市区域内单位出售公房(即西安市单位集资建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自住住房: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居住其内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五、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房改部门的批文(无法提供房改部门批文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3、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无法提供房改部门已审批楼栋分户价格表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4、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配偶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出具的公证书。
②子女、父母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相关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出具的公证书。
③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六、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安银行。
5.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西安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包含调核时间)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并告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相关法规办理。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二)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