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吗?武汉公积金补缴材料及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是什么?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法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提取:
(1)首套房提取指南:点此查看
(2)二套房提取指南:点此查看
二、租房提取:
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或者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
单身职工每年度可以提取14400元,已婚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度可以提取28800元;高层次和高技能领人才,单身职工每年度可以提取28800元,已婚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度可以提取57600元。
三、其他提取
(1)重症提取:
重大疾病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器官移植、心脏搭桥(支架)。
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症的,可以凭12个月内的住院专用凭证或者费用支付凭证,每12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2)重灾提取: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在遭遇火灾、地震之日起,可以在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实际损失总额。
(3)低保提取:职工及其配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的,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保留账户余额百元以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4)加装电梯提取: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加装电梯的,可以在费用支出3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金额。
四、销户提取
(1)退休:职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或者已享受社会养老待遇。
(2)出境定居:本国户口已注销或者已办毕移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联网核查办理。销户提取后不得再开设个人账户。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提示:联网核查办理。本市户籍,账户封存停缴不满24个月重新就业的,应当办理同城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非本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应当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两年内不得就该情形再次办理提取。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销户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