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公积金新规来了公积金按月提取条件是什么?多久提取一次?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每个月都是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缴存的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所组成的,两个部分是由基数和比例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每个月都是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缴存的。
一、申请条件:
01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02家庭成员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
03符合本市租房提取方法其他相关法定的

二、提供材料:
0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
02无房证明
03相关银行的Ⅰ类借记卡(仅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提出申请,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做系统申请并签订《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按月划转协议书》
四、相关规则:
01办理租房按月提取业务的,当月签约后次月生效,最近一次租房提取至申请当月期间的金额累计提取(仅在首次按月划付时一次性划付的可累计提取金额)
02每月划付日为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限金额按我市现行法定执行
03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申请按月提取的,优先提取主申请人账户,主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提取配偶账户。所提取的金额各自打入本人卡中
04按月提取签约后,一年一次性租房提取不能办理;按月提取解约后,自解约日起满一年才能办理一年一次性租房提取
05申请人婚姻状况或银行账户发生变更须及时到中心办理变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或停止办理划转手续:
01查询到夫妻双方或一方有住房的协议自动终止。
02提供的银行账户有误或账户变更未及时通告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