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的?提取条件、材料、流程你自己就能轻松办好,
现在只需提供身份证和付相应的手续费就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真的吗?
符合相关租房提取条件的,只需提供缴存人身份证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收取任何费用。
跟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了解更多租房提取的内容吧!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租赁房屋自住,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内申请提取,逾期不予受理;提取申请时间需与上次租房提取时间间隔满6个月。
提取额度及所需材料
序号
租房提取情形
申请材料
提取额度
(一)商品住房
1、租赁合同未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
缴存人身份证
500元/月/人
2.租赁合同已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
1.缴存人身份证;
2、清远市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证明;
3.房租发票;
4.缴存人子女《医学出生证明》或符合的法规收养文书(申请多子女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时提供)。
最高限额: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最高限额为2100元/月/户;租房所在地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最高限额为1300元/月/户。其中,多子女缴存人,按实际租金提取,不受最高限额限制。
(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性租赁住房
1.缴存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收据或房租发票。
按实际租金提取
备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2.缴存人申请时需授权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家庭住房情况。
办理流程
缴存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办理。
线下渠道:缴存人或受委托人带齐所需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线上渠道: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自助办理。
线上办理步骤如下:
1.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服务→业务办理;
2.选择“租房自住提取”;
3.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后,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审核通过的提取额转账至提取缴存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特别提醒
我中心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且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网站链接或者自称有“内部渠道”或“只需身份证”即可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都不可轻信,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