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有变!关于公积金贷款?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新规变革多地开花,北京、上海、广州、郑州、沈阳、长沙、成都、重庆等地更是陆陆续续放宽了公积金新规。
具体来说,放宽了提取限制,提高了提取额度,优化了提取流程。
其中大部分从10月开始执行,大家一起来看看。
辽宁省沈阳市公积金9项新调整,10月8日起实施
9月27日,沈阳市有关部门“关于优化调整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若干的法规宣布,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优化4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该新规于2024年10月8日起实施。
优化4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1、延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法规执行期限
购房时限由2024年9月30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2、分阶段解决职工房证超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
职工于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本市全款购买住房,从未就该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4、支持职工家庭电梯更新改造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分摊的电梯更新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