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分别是什么?
哈尔滨公积金在那种情形下可以提取出来?提取公积金的十一种情形如下,你符合要求吗?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有哪些?缴存的基数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存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哈尔滨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有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信息需要注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租房提取: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
(2)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5、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非房屋类
1、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7、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自住住房纳入市有关部门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9、单位解体、倒闭、废业的,应当在解体、倒闭、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10、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