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需要材料哪些?
对于需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朋友,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其他情况稍有不同。申请时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呢?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有哪些?缴存的基数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存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哈尔滨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有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信息需要注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哈尔滨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
3、配偶提取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
4、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周六上午:8:30-11:30
办理窗口地点:
哈尔滨市尚志市一曼路69号
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哈尔滨市五常市亚臣路298号
哈尔滨市依兰县通乡路95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花园大街路100号
哈尔滨市宾县迎宾尚城A区1栋西数路3门号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年景路盛世华庭路3号商服号
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江大街66号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路11号
哈尔滨市延寿县西同庆街76号
哈尔滨市平房区双拥路11号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路1号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0号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京赛丽斯小区15号楼路1、2、3门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