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两个职工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公积金账户内。
2、合并的两个职工账户姓名必须一致,且身份证号必须为相同的18位。
【二】办理地址
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
浦发银行、招商银行、西安银行、北京银行
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
浙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长安银行
恒丰银行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通告时间为准。
【四】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打印业务回单
【五】办理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2份(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表格下载:《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xlsx
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示范样表.xlsx
【六】温馨提示
1、账户合并时,原则上保留当前在缴的“正常”状态职工账户。
2、职工账户在不同单位的,需转移至同一单位后再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