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转移?
在如今的工作变动频繁的时代,同个地方一家公司可能待不了长久的,那我们缴纳的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该怎么处理的?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当地可以办理转移吗?具体是怎么办理的?要注意事项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了解公积金转移的前提条件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说,您需要在新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并且您与原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
一、江苏南京公积金如何转移?

(一)线上办理
在南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线下办理
在南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江苏南京公积金转移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倒闭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相关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总之,顺利完成公积金关系转移需要您提前做好准备,按照法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确保自己的符合的法规权益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