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公积金转移
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之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转移的?转移的业务办理流程有哪些?过程需要怎么操作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首先,了解公积金转移的前提条件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您需要在新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已经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并且原工作地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一、山东济南公积金转移
(一)线下办理
在济南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线上办理
在济南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山东济南公积金转移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倒闭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相关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转移的操作流程是非常简单的,而且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转移的,公积金转移以后,缴费年限不会中断。办理公积金转移,具体可以到新参保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