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数、比例:职工公积金权益三要素
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积金不仅关系到职工的住房问题,还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因此,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了许多职工关注的焦点。那么,个人缴存公积金有什么方法呢?以下是新社通小编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关于住房公积金每月职工企业都有缴纳的,但就不太了解具体的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包括哪些几部分组成的?其实,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比例依据法规和地方经济条件设定,通常为5%至12%,考虑经济水平、社保、税收及职工收入。比例调整反映宏观调整控制,税收法规也影响缴纳决策。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保护完善,公积金缴纳比例将更合理公平。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来了解甘肃兰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怎么计算的?

一、 住房公积金基数是税前税后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密切相关,通常基于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并受到上下限的约束。
二、参考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的法定,公积金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这意味着,公积金基数是基于税前工资总额来计算的,而不是税后工资。
介绍甘肃兰州公积金基数
一、甘肃兰州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必须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例如,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8%,则每月的缴存金额分别为:
●个人缴存额=5000x8%=400元
●单位缴存额=5000x8%=400元
因此,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为800元。
二、甘肃兰州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法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有关法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法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法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