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公积金转移
在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公积金关系的转移成为许多人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如何办理好转移?具体如何操作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原工作地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办理转移吗?具体条件是什么?
一、广西南宁公积金转移
(一)线下办理
在南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线上办理
在南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广西南宁公积金转移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倒闭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相关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所以,当你面对工作变动调整后,你可以根据上面的住房公积金办理转移手续操作,转移到你新的工作单位进行管理,这样就能保证你的权益不受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