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位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通知规定,2017年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如下:
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同时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1、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2、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二、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1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区别吗
1、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是一种商业行为。
2、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而言,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而是否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3、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投保人只要有缴费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投保金额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