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工伤申报所需材料有哪些?
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申报所需材料有哪些?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