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本身是属于可恢复伤,因此通常是不会构成伤残的。但是如果引起并发症,就可以一并索赔。伤者可以向责任方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
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出现肋骨骨折的现象就要进行伤残鉴定,以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具体赔偿事宜。
十级的标准: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九级的标准: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八级标准:12肋以上骨折。
肋骨骨折属于可恢复伤,不会构成伤残。但如果引起并发症,可以一并索赔。伤者的伤情在交通事故中定不上伤残,伤者可以向责任方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其中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这四项建议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一个鉴定,鉴定中会将误工期限、护理人数和期限等做一个科学的鉴定,有了鉴定就算责任方不赔钱伤者也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这就是赔偿依据。
伤残鉴定程序是如何?
1、组织鉴定
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2、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在鉴定后的7日内作出,并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单位、被鉴定人本人领。
3、重新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省劳鉴委提出重新鉴定。省劳鉴委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4、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