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保险申请时限有什么要求?最迟多少天?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重庆关于工伤保险申请时限、时效和申请责任的法定如下:

重庆关于工伤保险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法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给社会保险有关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法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重庆职工哪些情形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出事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出事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出事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出事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出事伤害的;
(七)法律、法规法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