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申领条件有: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5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不同地区的失业金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与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例如,上海地区的失业金标准如下: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4个月(含)的,按照8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时限: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在每月10、11日到街道、乡镇劳动管理站或社区劳动服务社办理失业状态确认手续,每月22日持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线上申领:
线上可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随时随地申领,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申领成功后,必须去现场领取吗?不用哦!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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