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
领取失业金需符合以下三个必备条件,同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
条件1:失业前需已由单位与个人按规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条件2:须是非自愿辞职,例如劳动合同到期、被用人单位解雇等原因;
条件3:已依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具有求职意愿。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以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满5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线上申领:
线上可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随时随地申领,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申领成功后,必须去现场领取吗?不用哦!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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