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申领条件有: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重庆市人力社保2025年重庆失业金标准。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1864元/月。
对于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2097元/月。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仅供参考和学习交流之用,不对您构成任何决策建议。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