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用途
基本功能:社会保障卡具有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基本功能。
(1)信息存储:卡内记录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
(2)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最有效证明,并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3)信息查询:持卡人凭社会保障卡通过乡镇人设中心查询机,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建立、待遇领取等各项信息。
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卡同时也是一张人民币借记卡,有两个账户,一个是管理个人医疗的账户,参保人员可以在市规定范围内所有定点医院和药店持卡消费;另一个是借记卡性质的账户,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及现金存取等金融功能,可用于日后养老、工伤、生育、失业金发放。参保人缴纳社保费可委托合作银行代扣。
医疗保险应用:
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险业务的应用主要有三项:
(1)识别医保参保险种:通过读卡设备读取参保险种信息,判断持卡人参加医疗保险险种,对应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享受不同的医保待遇。
(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和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各项医保统筹账户时的电子凭证。
(3)医疗费用结算: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到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或配药,或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药费时,必须携带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明和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的凭证。
社保卡激活
申领人领卡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申请时一致)到该卡服务银行社保卡窗口办理激活,激活时须同时办理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激活。
申领人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办激活,监护人需凭申领人的社保卡、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资格证明(如果监护人与申领人在同一户口簿的,可用户口簿原件)到该卡服务银行社保卡窗口办理激活。监护人常驻异地的,可委托户籍内的其他亲属代办。
高龄、重病、精神病人、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社保卡激活的,按该卡服务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激活。
使用注意事项
1、激活:社会保障卡持卡人须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合作银行柜台办理金融功能的激活手续。
2、医疗费用结算
(1)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的被保险人(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就医时,挂号、就医、结算医疗费用时均需出示社会保障卡;
(2)被保险人因病住院时,需凭被保险人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必须以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3)查询您的参保情况
3、查询:持卡人需要查询个人社会保障方面有关信息的,可在相关服务网点(各社保服务大厅、医保定点医院、合作银行网点等),使用社会保障卡在专用设备终端上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