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卡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由持卡人本人到社保卡卡面所示银行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金融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的个人信息的变更手续和社保卡的卡面资料变更业务,同时办理补卡或换卡(已遗失的办理补卡、未遗失的办理换卡),并缴纳补、换领工本费,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原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在相关部门办理身份证件信息变更手续时获得的有关业务材料原件;
2.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手续并获得有关业务材料原件。
(未参保的无需办理和提供;已参保人员如不能提供的,可采取现场填写个人书面承诺方式提交,如因个人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比如参保人办理了社保卡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变更的补、换卡却未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的,新卡可能不能正常享受社保、医保待遇,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
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持卡人身份证件有效期等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办理银行记载的金融账户对应个人信息的变更,具体方法详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