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用途
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保和金融功能:
一是信息存储:记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
二是电子凭证:持卡人参加社保的证明,并可凭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三是信息查询:持卡人凭社保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用终端设备,查询个人权益相关信息,进行社保卡卡内数据更新;
四是金融功能:通过金融借记账户,领取各类社保待遇,缴纳社保费(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人员将逐步通过该账户进行缴费),并可作为普通金融借记卡使用。
社保卡激活
西宁市社会保障应用初始密码为123456,银行金融应用初始密码为95533。
社保功能的激活:持卡人携带社保卡到市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加职工医保的还可到定点药店)或就近的市、区县社保局进行修改,修改成功后社保卡的社保应用功能激活
金融功能的激活:持卡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修改初始密码,修改成功后自动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未修改金融功能初始密码的,社保卡金融功能不能使用)。
密码管理
1)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参保人员因密码遗忘或连续6次输入错误造成锁卡的,可持社保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县社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密码重置或解锁。
2)银行金融应用密码:参保人员密码遗忘或因一天内连续3次密码输入错误造成锁卡的,可持社保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密码重置或解锁。
使用注意事项
社保卡一人一卡,是参保人员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重要载体,在使用和保存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妥善保管,避免对卡体的猛烈撞击,避免损坏芯片;
2.不要弯曲、扭转折叠卡体,以免造成损坏;
3.不要损伤、沾污、刻划芯片和卡面;
4.不要让卡受高温、高湿、水源的影响,以免造成损坏;
5.在数据读取过程中,请勿将卡抽出,以免损坏读写器或芯片;
6.社保卡不得转借、冒领、冒用、伪造,盗用他人社保卡牟取非法利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临时社保卡
持卡人在正式卡制作期间如果急需使用社保业务功能,可以持在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的《青海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西宁市、区县社保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临时社保卡。
注:
1.临时卡只具有社保功能,没有金融功能,卡面上也没有照片。
2.持卡人领取正式社保卡时须到原临时卡领取窗口退还临时卡,不能就近退还,退还后临时卡即刻作废。
3.临时卡有效期为3个月,若丢失或损坏将由银行收取工本费。
销户
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需办理以下社保卡销户手续:
1.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社保卡、户籍销户证明,委托办理注销手续的,还应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本人参保地社保局业务经办部门将社保业务进行清算销户,社保业务经办部门出具社保清算销户证明。
2.持社保清算销户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填写《青海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社保卡服务窗口出具社保销户证明。
3.持相关证件、社保卡及社保销户证明到建设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资金清退手续,由银行网点收回社保卡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