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1、准备资料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二、南京生育津贴办理的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如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多胎需提供全部的《出生证明》原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4、《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三、南京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顺产:128天
难产、剖宫产:143天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男职工护理假:15天
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其单位1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天数;
若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月,
顺产生育津贴=3000÷30×128=12800元
在南京市本级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符合生育保险使用要求的女职工,产生计划生育手术,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同时做两种及两种以上手术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一般无需申报,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一般计生津贴隔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4个月之后发放。
只要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在南京市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育保险,在生产分娩后就能享受南京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