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生育报销所需的资料
(1)计划生育证;
(2)出生证;
(3)本人身份证;
(4)独生子女证;
(5)医疗费用发票;
(6)出院小结;
(7)《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9)剖腹产,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顺产,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流产,金额超过300元,这三种情况都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二、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1、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2、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4、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5、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6、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三、生育保险金怎样计算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
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四、生育保险报销费用须知
(一)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所有证件均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
3、计划生育手术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4、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本人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本人到市社保局(三楼4区工作台)审核材料—→已审核《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交学校人事部—→学校人事部到财务处开具收据—→学校人事部依据拨付单和收据到市社保局办理划款手续—→社保局划款到学校财务处—→参保人员依据学校人事部校内通知单到财务处取款
(四)办理时限:
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拨付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