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异地生育转诊手续
【承办机构】:青岛社保局及分局
【办理事项】:异地生育转诊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3、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4、该单位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
办理资料:
1、本人申请;
2、单位证明;
3、社保卡;
4、身份证;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办理流程:
1、参保职工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企业投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则批准异地生育,发放异地诊疗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