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育医疗待遇申领流程东莞市生育报销标准,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
计算公示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
(1)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
计算方法:
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注:生育医疗费用的计算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日期为准。
报销比例:
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2)参保人未按规定程序就医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
计算方法:
报销金额=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100%为限,
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办理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的,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