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生育津贴怎么算?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第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原则上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对于女职员来说,产假期间一般不会再发工资,而是由参保单位向生育保险机构申报领取生育基金来进行支付,如果未参保的话,则由单位保证产假工资发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基本工资待遇,则一般发放生育津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待遇,则单位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第二,生育险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险报销流程,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一是,女职员怀孕、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之前,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有关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生育险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二是,工作人员在受理且核准之后,则签发医疗证;
三是,女职员在产假满三十天之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有关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材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险待遇结算;
四是,工作人员受理且核准之后,则可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第三,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主要是用来保证女职员在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应当在女职员分娩后三个月之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生育津贴的手续,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则差额部分应当由企业进行补齐。
除了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还包括了生育医疗待遇,主要用于保证女职员在怀孕分娩的期间以及职员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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