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三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一、可以,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按法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2.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注意: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申报缴纳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钱。
二、广州生育津贴和工资的关系
1.职工按照法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法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保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注意:
1.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法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