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资料有哪些?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特殊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资料有哪些?
1、计划生育服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宝宝的出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广州市户口不需要办理)
4、医生开具的关于分娩的产断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
6、您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由企业填写准备)
8、您个人部分的住院发票和对应的发票清单。(异地分娩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