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是指将两项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服务整合为一体,参保人员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与津贴从医保基金支付。
在社保方案不断更新的当下,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问题备受关注。根据最新方案新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合并,这一方案调整将为参保人员带来哪些变化,值得期待。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北京生育险是否合并到医保里面了?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根据中国相关方案,自2019年起,各地逐步发展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合并的意义:
跨统筹地区转移
若涉及跨省或跨统筹地区转移,需满足以下条件:
原参保地已办理停保手续。
新参保地已开通医保转移接续业务。
转移接续完成后,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待遇衔接
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新参保地法规补缴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部分地区可能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线上办理限制
部分地区暂未开通线上办理功能,需以当地医保部门消息为准。
注意事项:
方案差异
不同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详细方案。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可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案可能因地区而异。
北京生育险一共能报销多少钱,包括哪些费用?
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计算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费用。以下是一个详细的计算方法: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报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方式通常基于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具体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正常生育、难产、多胞胎生育等)以及是否符合晚育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通常根据生产方式来确定。一般来说,凡符合享受法规一定天数(如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一定的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同时还有一次性生育补贴。这些补贴的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
流产补贴可能为400元;
顺产补贴可能为2400元(或有的地方是2000元);
难产和多胞胎生育补贴可能为4000元。
此外,生育医疗费还可能包括产前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这些费用的报销比例和上限也可能因地区和方案而异。
三、其他费用
除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外,生育保险还可能包括一些其他费用,如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宫内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和新生儿医疗保健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报销标准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方案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和因素,需要综合考虑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费用。在计算时,应参考当地的具体方案和标准。
北京生育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个人证件: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等。
医疗: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住院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学诊断证明和费用明细清单需要加盖医院印章。
费用发票:产前检查费用发票、住院费用发票等原件。
其他相关材料:如准生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如有需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如在外地生育)、生育医疗费用票据及门诊病历等。
北京2025年生育假新规概览:你的生育假是158天还是更多?
法定的基本生育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1、基本产假:
根据有关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若女职工难产,增加产假15天。
若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部分省份在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延长,具体天数因地区而异。
3、特殊情况增加产假:
安徽、山东、河北等省份:在法规的98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60天奖励产假,使产假总时长达到158天。
四川成都: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
4、特殊方案:
产假天数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产假天数会相应增加。例如,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5、产假期间的待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6、产假计算方式:
产假按照自然日计算,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是否难产、生育多胞胎等)和当地方案确定。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