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的金额是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时,按有关法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的医疗费用及津贴的具体金额之和。
生育津贴领取指南更新了!条件、标准都有新变化。快来看看最新指南吧,以便你顺利领取生育津贴。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相关资讯。

生育津贴怎么算、怎么领、领多少?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
产假天数:产假天数越长,领取的生育津贴总额也越高。
所在地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育津贴标准也有所差异,一般经济发达地区标准较高。
个人工资水平: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越高,领取的生育津贴也越多。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领取条件: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提供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生育行为需符合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方案,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交的有哪些材料?
参保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
医疗: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等。这些通常由医院提供,并需加盖医院印章。
费用发票:产前检查费用发票、住院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等原件。这些发票是证明你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的重要凭证。
如果在外地生育,可能还需要提供生育医院等级证明等额外材料。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根据中国相关方案,自2019年起,各地逐步发展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跨统筹地区转移
若涉及跨省或跨统筹地区转移,需满足以下条件:
原参保地已办理停保手续。
新参保地已开通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转移接续完成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待遇衔接
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新参保地法规补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部分地区可能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线上办理限制
部分地区暂未开通线上办理功能,需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消息为准。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