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意味着,生育险的待遇保险未被削弱,反而通过基金共济增强了支付能力,参保人员可更便捷地享受生育医疗与津贴待遇。
生育保险和医保的合并问题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最新方案介绍表明,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这一变革将如何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险和服务体验,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兰州医疗险和生育险合并了么?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并减轻参保单位和个人的负担。以下是具体说明:
合并后的方案实施情况: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具体变化:
简化参保流程:
用人单位和职工无需分别办理两项保险的参保手续,减轻了事务性负担。
提升基金共济能力:
合并后基金规模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有利于保险生育险待遇的可持续支付。
优化服务体验:
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减少了报销环节,提高了服务效率。
合并后的优势: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通常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98天,则生育津贴为:
8000元÷30×98天≈26133元。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或剖宫产产假为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兰州产假天数如何计算?
产假的法定天数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根据有关法规第七条:
1、基本产假:
根据有关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为难产情况,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地区差异:
安徽、山东、河北等省份:在法规的98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60天奖励产假,使产假总时长达到158天。
四川成都: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
4、特殊情况:
产假天数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产假天数会相应增加。例如,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5、产假期间的待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6、产假计算方式:
产假按照自然日计算,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是否难产、生育多胞胎等)和当地方案确定。
兰州生育险报销怎么计算出来的?
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统筹医疗项目支付标准。以下是对生育保险报销金额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法规的假期天数。这里的假期天数通常与产假时间相关,具体天数根据生育情况(如顺产、难产、多胞胎等)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报销生产检验期间费用共计1400元(提交报销单时须高于此数额)。
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领取生育津贴数额=分娩当月单位支付的平均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二、其他可能的支付标准
除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外,生育保险还可能包括其他统筹医疗项目支付标准,如新生儿医疗保健费、宫内节育器放置或取出费、输精管切除术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也根据地区方案而定。
三、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生育保险报销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用于补贴女职工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这部分补贴的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生育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生育医疗费补贴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
产前检查费: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支付标准,例如有的地方法规女职工每人次800元(不分单、多胎),而有的地方则可能法规为700元或其他金额。
生育医疗费:这部分费用通常包括顺产、难产(含剖宫产)以及多胞胎生育等费用。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生育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有的地方法规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等。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补贴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需以当地方案为准。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