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的金额为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根据当地生育保险有关法规,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等补偿金额的金额总和。
想要领取生育津贴,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方案,并且生育保险缴纳需满一定期限。具体条件及标准,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相关资讯。

生育津贴怎么算、怎么领、领多少?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1、领取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切记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2、发放标准:
与所在地区、个人工资水平、产假天数等因素有关。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天数通常为128天;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流产根据怀孕时长不同,产假天数也不同。
生育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参保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社保卡及复印件
准生证及复印件
出生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
医学诊断证明(需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
产前检查费用发票(原件)
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如适用,需加盖医院印章)
若在外省生育,还需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
生育险和医保合并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根据中国相关方案,自2019年起,各地逐步发展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具体变化: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合并后的优势: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通常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98天,则生育津贴为:
8000元÷30×98天≈26133元。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或剖宫产产假为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