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是参保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根据方案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获得的医疗费用报销及津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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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申领指南!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1、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与以下因素:
所在地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育津贴标准也有所差异,一般经济发达地区标准较高。
个人工资水平: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越高,领取的生育津贴也越多。
产假天数:产假天数越长,领取的生育津贴总额也越高。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一般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示例: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天数通常为128天。
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流产: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为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为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为98天。
计算示例:假设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128天,则该女职工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8000÷30×128≈34,133元。
2、领取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生育行为需符合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方案,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可以去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产假天数128天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产假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连续假期,旨在保险女性在生育期间的休息与恢复权利,期间涵盖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计入总,不另行顺延或扣除。以下为具体介绍:
实际执行与权益保险:
假期连续性:产假期间包含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计入总天数,无需额外申请或顺延。例如,若产假期间包含春节假期,则春节假期天数直接计入产假总时长。
权益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工资待遇不变等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假期重叠而降低待遇或扣除天数。
特殊情形处理:
地方性奖励方案:部分地区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延长假期(如北京市延长30天),此类奖励假同样按自然日计算,包含双休日与节假日。
特殊情形处理:产假结束后若遇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工作日安排返岗,不得强制占用法定假期。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与女职工协商一致。
符合社会共识与方案导向:
自然日计算:产假天数以自然日为计算单位,从产假开始的第一天起算,至法规的天数结束,期间无论遇到工作日还是非工作日,均不影响产假的连续性。
权益保险:将双休日和节假日纳入产假计算范围,旨在保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照顾新生儿,避免因非工作日而中断产假,从而影响其权益。
女职工怀孕期间福利待遇及产假福利
产假期间,女性员工可以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这些福利旨在保证她们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健康需求。以下是产假期间常见的福利待遇:
产假延长方案:
基本生育假:根据有关法规,正常情况下的生育假为98天。
延长生育假:多地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码,如成都允许纯母乳喂养的妈妈额外增加30天生育假,江苏某些地区也设立了更为宽松的补假方案。
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也在不断优化,如内蒙古推出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方案,生育津贴直接打到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
工资保证:
女职工产假期间,若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则生育津贴相当于其工资收入。
若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则需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社保补贴:
部分地区为减轻企业负担,推出了社保补贴方案。例如,江苏为企业为一孩妈妈缴纳社保时提供50%的补贴,对于生育二孩或三胎的妈妈,补贴比例提升至80%。
方案差异与灵活性:
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降低工作强度: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为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女职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带薪产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进行产检,应视为正常出勤,享受带薪待遇。
报销生产住院费: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可按照生育保险法规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陪产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男方通常也享有一定天数的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育儿假:部分地区法规,在子女年满一定年龄前,父母双方每年可享受一定天数的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
医疗费用报销: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法规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